维科技术(600152)_公司公告_维科技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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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科技术”)于2025年8月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第三次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规定,“首次授予以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内,公司同时满足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两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10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满足其中一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5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两项业绩考核指标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不低于20.50亿元不低于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3年不低于21.50亿元不低于3,0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2024年不低于23.50亿元不低于8,000万元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以合并口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10月31日前(含当日)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10月31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不低于21.50亿元不低于3,0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不低于23.50亿元不低于8,000万元

首次授予以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内,公司同时满足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两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10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满足其中一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5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两项业绩考核指标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公司拟注销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404.3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5)。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28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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