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陶德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组织结构及经营管理策略进行优化与再造,对管理职责提出新的要求。陶德瑜先生因个人原因,经过考虑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在所属子公司的任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陶德瑜 | 副总经理 | 2025年12月8日 | 2026年11月1日 | 个人原因 | 否 | 无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陶德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后续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陶德瑜先生上述辞职事项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