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赵长松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李文江先生的辞职已经生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推举赵长松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