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5)宁0205执1743号,华辉环保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况
序号
|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户类型 | 开户行 | 账号 | 冻结金额(元) |
| 1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基本存款账户 | 宁夏银行广场支行 | 0300*********5586 | 985,027.68 |
| 2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存款账户 | 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 6400************7977 | 940.14 |
| 3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存款账户 | 工行宁夏银川商务区支行 | 2902***********0135 | 2,370.74 |
| 4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存款账户 | 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1060****2801 | 910.39 |
| 5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 美元账户 | 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1060****6577 | 0.00 |
公司
| 公司 | |||||
| 6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美元账户 | 宁夏银行总行营业部 | 1200*****3929 | 52.68 |
| 7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 | 基本存款账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安支行 | 6400************1388 | 300,015.00 |
| 8 |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 | 一般存款账户 |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 6402***********0559 | 0.00 |
| 合计 | 1,289,316.63 | ||||
注:经华辉环保财务工作人员查询,华辉环保部分银行账户存在上述冻结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辉环保司法冻结人民币1,289,263.95元。此外,账户6司法冻结7.49美元,已按照2025年12月29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52.68元。上述合计司法冻结人民币1,289,316.63元。
二、本次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宁夏恒德源工贸有限公司就其与华辉环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保全。根据《执行裁定书》(2025)宁0205执174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扣划华辉环保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7,904,611.11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华辉环保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5)宁0205执1743号,责令华辉环保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宁夏恒德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7,838,021元;(二)负担案件执行费66,590.11元;(三)向申请执行人宁夏恒德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至履行完毕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辉环保累计冻结资金总额为1,289,316.63元,暂不存在其他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华辉环保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目前已冻结金额1,289,316.63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0%,占公司2025年
第三季度末净资产绝对值的0.72%。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华辉环保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决上述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妥善处理上述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做好应对方案,确保华辉环保日常经营活动不受重大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