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600167)_公司公告_联美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时间:

联美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198,817,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8%。本次部分质押股份为122,000,000股股份,本次质押后再解质押135,000,000股股份,上述质押及解质押均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截至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完成后,联众新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53,78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37.85%。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588,777,74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70.21%。截至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完成,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04,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4%,占联众新能源和联美集团合计持有股份的38.08%。

一.股份质押及解质押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通知,于2026年2月9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股数为122,000,000股;于2026年2月9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股数为135,000,000股。上述质押及解质押均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用途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122,000,0002026年2月9日2028年1月22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10.185.39补充流动资金

2.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135,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2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7
解质时间2026年2月9日
持股数量(股)1,198,817,284
持股比例(%)52.9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453,78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8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5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1,198,817,28452.98466,780,000453,780,00037.8520.050000
联美集团有限公司389,960,45817.23151,200,000151,200,00038.776.680000
合计1,588,777,74270.21617,980,000604,980,00038.0826.740000

注: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0.21%的股份。

二.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众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联众新能源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