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60017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文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上海贝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注意事项
...... 3
上海贝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5
议案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言登记表 ...... 11
上海贝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注意事项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25年12月8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股东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3、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4、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表决统计结果的确认
1、本次现场会议设监票人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监票人当场宣布。
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向股东会秘书处申请。股东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发言。
3、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间不超过
分钟,发言人数以登记时间排序的前
名为限。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4、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上海贝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3:30现场会议地点:徐汇区宜山路810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会议召集:董事会
一、宣读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议案报告
| 序号 | 议题 |
| 1.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 杨琨 |
| 1.02 | 闫世锋 |
| 1.03 | 王辉 |
| 1.04 | 黄朝祯 |
| 1.05 | 吴文思 |
| 2.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胡仁昱 |
| 2.02 | 陈丽洁 |
| 2.03 | 陈琳 |
三、股东发言与沟通
四、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五、推举2名股东代表、见证律师进行计票、检票
六、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2名股东代表、见证律师签字)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股东会决议(与会董事签字)
十、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名(含职工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董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拟选举杨琨先生、闫世锋先生、王辉先生、黄朝祯先生、吴文思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非独立董事简历杨琨先生,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航天工业总公司五院504研究所工程师、测试中心主任助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主任,中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网泰金安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岭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香港海华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矽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资深执行副总经理、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非执行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晶门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闫世锋先生,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理学硕士。曾任山西大学数学系教师,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统计分析师、市场/FAE部助理经理、销售部区域销售经理(北京办事处)、市场/技术支持部经理助理、市场/技术支持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海华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横琴贝岭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辉先生,1982年
月出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Tapeout工程师、AE资深工程师、销售资深工程师、技术市场经理,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市场经理,灿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战略经理、发展规划部专业经理(主持工作)、发展规划部主任。现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规划总监兼战略规划部部门主任,晶门半导体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飞锃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积塔创能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黄朝祯先生,197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曾任广东省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信息员,上海融之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技术部分析员,上海三一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情报分析员、计划主管、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风险控制部部长、营销公司副总经理,熔盛机械有限公司历任生产管理部部长、经济运行部部长,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运副总经理,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企管经理,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运营分析经理。现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吴文思女士,1984年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普陀分中心内控稽核科副科长,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审计室主任。现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名(含职工董事
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公司拟选举胡仁昱先生、陈丽洁女士、陈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独立董事简历胡仁昱先生,1964年11月出生,博士,教授。现任云南民族大学银龄计划特聘教授(华东理工大学荣休教授),上海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苏婉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是财政部聘任的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咨询专家,国标委会计信息化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会计信息化专委会委员,华东地区Mpacc协作联盟秘书长,长三角研究生论坛秘书长。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丽洁女士,1954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国务院法制局工交商事司处长、副司长,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正局级巡视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琳先生,1986年出生,博士,教授,国家级领军人才。曾任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复旦大学副研究员。现任复旦大学集成电路与微纳电子创新学院教授、上海集成电路制造业创新中心顾问、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琳先生在集成电路领域研究能力出色,取得系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特别是在半导体存储器、功率电子、先进集成电路工艺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实验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多项原创性的工作,已发表高水平论文100余篇,同时申请发明专利50余项。所开展的研究工作获得了国家中长期重大专项及国家自然基金委项目的资助,并获得上海市“科技启明星计划”,上海市“曙光计划”,以及上海市“晨光计划”等人才项目,并入选复旦大学“卓越2025”人才培育计划。拟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言登记表
编号:
| 姓名 | 持股数 | 股东帐号 |
发言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