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1.02%。郑州瑞茂通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632,9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14.16%,占公司总股本的58.25%。
?郑州瑞茂通及万永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5,69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3.90%。郑州瑞茂通及万永兴先生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455,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77.80%,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30,0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2.20%,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8,927,087,69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524.19%,占公司总股本的821.54%;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9,512,780,95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624.19%,占公司总股本的875.44%。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63.3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455,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66.19%,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30,0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8.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8,927,087,69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296.84%,占公司总股本的821.54%;累计被司法标记、司
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9,512,780,95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381.92%,占公司总股本的875.44%。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标记起始日 | 冻结/标记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 郑州瑞茂通 | 554,443,265 | 100.00% | 51.02% | 否 | 2026年3月26日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 郑州瑞茂通 | 78,500,000 | 14.16% | 7.22% | 否 | 2026年3月26日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 合计 | 632,943,265 | 114.16% | 58.25% | - | - |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和标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和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郑州瑞茂通 | 554,443,265 | 51.02% | 130,043,265 | 424,400,000 | 100% | 51.02% |
| 上海豫辉 | 89,285,714 | 8.22% | 0 | 0 | 0 | 0 |
| 万永兴 | 31,250,000 | 2.88% | 0 | 31,250,000 | 100% | 2.88% |
| 刘轶 | 13,392,857 | 1.23% | 0 | 0 | 0 | 0 |
| 合计 | 688,371,836 | 63.35% | 130,043, | 455,650, | 85.08% | 53.90% |
| 265 | 000 |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8,927,087,69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296.84%,占公司总股本的821.54%。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了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存在逾期情况,郑州瑞茂通无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终止信用评级。郑州瑞茂通因逾期问题涉及的诉讼或仲裁纠纷正在积极协商中。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比例较高,如上述股份后续涉及司法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控股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妥善解决上述相关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