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600189)_公司公告_泉阳泉: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公告

时间:

泉阳泉: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收到持有公司30.24%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进一步增加修订内容。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新增修订的相关条款公告如下:

原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拟新增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以上新增修订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原拟修订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