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工(600192)_公司公告_长城电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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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电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6,850,2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0.034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万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76,281,91499.6786284,1000.1606284,2000.160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74,63074.6626284,10012.6664284,20012.671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文学律师赵焕煜律师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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