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27.86%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26.03%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无___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50000717397615U□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50000158147213D□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近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信息集团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参与公司定向增发及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取得的股份,合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10,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其中:8月25日减持2,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7.86%减少至27.52%;8月26日减持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7.52%减少至27.02%;8月27日减持5,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7.02%减少至26.03%,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98.5213 | 11.97 | 6012.5213 | 10.14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无 | 2025/08/25-2025/08/27 | /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 | 9423.4189 | 15.89 | 9423.4189 | 15.89 | / | / | / |
| 合计 | 16521.9402 | 27.86 | 15435.9402 | 26.03 | --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控股股东信息集团减持的股份来源于此前通过参与公司定向增发及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取得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事项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