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25-06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
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3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0,037,50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6.988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赖荣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58,517,702 | 99.0503 | 1,234,200 | 0.7711 | 285,600 | 0.1786 |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74.4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58,014,302 | 98.7357 | 1,570,600 | 0.9813 | 452,600 | 0.2830 |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上限为74.4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7.95亿元),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本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预计2026年担保额度(亿元) | 预计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公司及所属公司对所属公司的担保预计 |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所属公司 | ||||||||
| 公司 |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92.57% | 10.45 | 63.07%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 否 | 否 |
|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 100% | 81.70% | 15.00 | 90.53% | ||||
|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 100% | 77.70% | 30.00 | 181.05% | ||||
| 深圳市福日中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40.86% | 0.50 | 3.02% | ||||
| 福日以诺(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97.31% | 1.00 | 6.04% | ||||
| 福建福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100.84% | 0.50 | 3.02% | ||||
|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 100% | 81.70% | 10.00 | 60.35% | |||
|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福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100.84% | 0.50 | 3.02% |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所属公司 | ||||||||
| 公司 | 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68.91% | 2.00 | 12.07%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 否 | 否 |
| 公司 | 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 | 51% | 66.77% | 4.50 | 27.16% | 否 | 是 | |
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所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内部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所属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所属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4,158,300 | 73.2340 | 1,234,200 | 21.7361 | 285,600 | 5.0299 |
| 2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4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 3,654,900 | 64.3683 | 1,570,600 | 27.6606 | 452,600 | 7.9711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议案二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票,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亚飞、王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