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7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931,435.32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6,983,773.94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根据审计报告并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2025全年度拟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进行现金分红,全年合计派发现金562,810,776.57元,扣除公司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83,963,211.68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847,564.89元(含税),即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4,000,058股为计算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0.87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026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授权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62,810,776.57 | 630,778,666.57 | 480,751,477.58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37,931,435.32 | 1,051,288,308.24 | 800,913,981.92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556,983,773.9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74,340,920.7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30,044,575.1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74,340,920.7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180.03 |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