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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6证券简称:浙江医药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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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登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计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自身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系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与公司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上述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