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600220)_公司公告_苏阳光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5年8月8日生效日期:2025年8月5日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

苏阳光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78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收到日期:2025年8月8日生效日期:2025年8月5日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陆克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但在协议达成后未及时履行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告知威创股份其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威创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威创股份违规提供财务资助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刘钧实际控制的威创股份中信银行账户与其本人控制的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在未经过威创股份内部资金审批的情况下,从威创股份银行账户转出资金14.37亿元,转入资金1.1亿元,净转出13.27亿元,用于偿还刘钧个人债务。威创股份上述行为构成违规提供财务资助,占威创股份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24%。威创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陆克平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对陆克平、阳光集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此事项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此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证上〔2025〕852 号《关于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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