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18日以电话及信息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文荣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证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8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有关数据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5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