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99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结案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12月3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10月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五)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1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补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发来的结案通知书(2025)苏0281执9059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借款方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4、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陆克平
6、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郁琴芬
7、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陆宇
8、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孙宁玲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执行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陆克平、郁琴芬、陆宇、孙宁玲(以下简称“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02民初267号判决书已于2024年11月5日发生法律效力。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申请执行人向江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公司目前所涉诉讼较多,已对公司产品招投标或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诉讼已部分或后续将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存在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或拍卖,进而导致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数量大幅减少等风险。部分银行或债权人已将债权或后续可能将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对此案件与有关部门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案件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阴法院发来的结案通知书(2025)苏0281执9059号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