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22日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449.75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51%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846.99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71元/股~2.0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5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9%;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3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5年4月22日、5月7日、6月5日、7月2日、8月5日和9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5-02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5-03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51)《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56)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74.1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成交最高价为2.0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9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768.2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49.7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8元/股,最低价为1.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6.9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