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8.75%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7.59%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近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通知,杭州灏月在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9,925,00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108MAD27T4D1Y□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108793662919X□不适用 |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110596643970P□不适用 |
注:上述主体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内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杭州灏月 | 31,024.4613 | 9.06 | 27,031.9613 | 7.9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11/10-2025/11/27 | 不适用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299.6335 | 9.15 | 31,299.6335 | 9.15 | / | / | / |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863.9328 | 0.54 | 1,863.9328 | 0.54 | / | / | / |
| 合计 | 64,188.0276 | 18.75 | 60,195.5276 | 17.59 | — | — | — |
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杭州灏月出于股东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筹划考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68,450,994股,拟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杭州灏月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