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5-05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24-078号),相关案件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5)京0105民初409号《传票》《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铭信嘉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信嘉和”)
被告1: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华”)
被告2: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华业物业”)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二、《民事起诉状》相关内容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停止供电产生的全部损失,按照每日458,692元的标准,自2024年10月24日起计算至恢复供电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11月11日为8,256,456元)。
2、判令二被告恢复供电。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5)京0105民初409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