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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80证券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5-05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编号:临2025-011),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5)川71执恢1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
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
被执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成都瑞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欣达”)
案由: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
二、(2025)川71执恢12号《执行裁定书》相关内容
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与被执行人西藏华烁、华业资本、成都瑞欣达、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中,于2024年11月13日冻结第三人重庆捷尔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971,456股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971,456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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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川71执恢12号《拍卖通知书》相关内容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铁信托与被执行人西藏华烁、华业资本、成都瑞欣达、第三人重庆捷尔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中,经合议决定,拍卖第三人重庆捷尔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971,456股股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拍卖标的: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971,456股股份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权人:第三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评估价:2877.431万元
起拍价:2014.2017万元
保证金:200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无
拍卖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拍卖日期:2025年09月22日10时至2025年0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
具体拍卖情况详见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拍卖公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来的(2025)川71执恢1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