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华(600243)_公司公告_*ST海华: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时间:

*ST海华: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 原2025 年度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鹏 盛”)已辞任,鹏盛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 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于2026 年2 月25 日召开的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瑞诚”)为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 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的情形, 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青海华鼎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6-004)。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基于现有 财务资料的初步测算结果,年审会计师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 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后续不排除由于审计调整、收入确 认复核、资产减值测试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 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 办理》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 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 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5]第ZC10285 号),公司2024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9,190.4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93.53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64.40 万元;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60.37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3,023.11 万元,触及 了《上市规则》第9.3.2 条(一)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5 年4 月23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若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触及情形如下:

(一)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 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 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 理》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 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 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原2025 年度审计机构鹏盛已辞任,鹏盛未对业绩预告涉 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为-7,000 万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 万元左右。预计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为3.36 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3 亿元左右,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青海华鼎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6-004)。

3、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 司财务部门基于现有财务资料的初步测算结果,年审会计师未对业绩 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后续不排除由 于审计调整、收入确认复核、资产减值测试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6 年2 月25 日召开的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 诚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 的情形,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