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46证券简称:万通发展公告编号:
2025-06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复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复远持有公司94,52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收到北京复远出具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4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884%。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复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10,000,000股减少至94,520,500股,持股比例由
5.82%减少至
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王立文注册资本:
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352960873X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5-08-11至2045-08-10
股东情况:金幼华持股33%,田春香持股30%,北京中诚汇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2%,王立文持股15%。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5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北京复远 | 大宗交易 | 2025年8月1日 | 7,000,000 | 0.37029% |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4日至8月5日 | 8,479,500 | 0.44855% | |
| 合计 | 15,479,500 | 0.81884% | ||
注:1、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了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本公告均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1,890,412,476股为依据计算相关比例。
2、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北京复远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0,000,000 | 5.82% | 94,520,500 | 4.99999%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复远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复远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其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