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600255)_公司公告_鑫科材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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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0255证券简称:鑫科材料公告编号:2025-05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芜湖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0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1,353,2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1.148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傅代国先生、汪献忠先生、李明茂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212,71398.44032,540,6031.2617599,9000.2980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8,218,01398.44292,537,3031.2601597,9000.297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宋志刚190,641,65994.6802
3.02蒋毅190,559,67394.6394
3.03王生190,575,61994.6474
3.04张龙190,664,13394.6913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傅代国190,517,93394.6187
4.02李明茂190,364,21194.5424
4.03王伦刚190,361,83494.5412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002,41374.13712,540,60320.9225599,9004.9404
2《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007,71374.18082,537,30320.8953597,9004.9239
3.01宋志刚1,431,35911.7876
3.02蒋毅1,349,37311.1124
3.03王生1,365,31911.2437
3.04张龙1,453,83311.9726
4.01傅代国1,307,63310.7686
4.02李明茂1,153,9119.5027
4.03王伦刚1,151,5349.483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非累积投票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使用非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俊、汪泳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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