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600262)_公司公告_北方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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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14.26%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14.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无(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10115MA1K3U8816□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近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特沃上海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达到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本次权益变动后,特沃上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4.26%变动为14%,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425.000014.262380.000014.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无(请注明)2025/08/26
合计2425.000014.262380.000014.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5-028)。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特沃上海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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