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4.00%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2.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无(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10115MA1K3U8816□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近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日,特沃上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2025年9月5日,特沃上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本次权益变动后,特沃上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4.00%减少至
12.00%,权益变动跨越1%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380.0000 | 14.00 | 2040.0000 | 12.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无(请注明) | 2025/08/28-2025/09/05 |
| 合计 | 2,380.0000 | 14.00 | 2,040.0000 | 12.00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5-028)。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特沃上海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