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_公司公告_海正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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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

600267证券简称:海正药业公告编号:临2025-53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93,100,0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2.3940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98,848,19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35,711,3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63,136,89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人,出席

人,其中独立董事姜金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蒋倩女士、冀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华俐女士、易静薇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公司在任监事

人,出席

人,监事金军丽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3,413,18293.979528,704,4655.8212982,4000.1993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3,770,38294.051928,536,0655.7870793,6000.1611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3,783,18294.054528,519,3655.7836797,5000.1619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3,783,28294.054628,481,3655.7759835,4000.1695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3,659,48294.029428,811,2655.8428629,3000.1278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2,704,88293.835929,577,7655.9983817,4000.1658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85,094,52698.37647,222,8211.4647782,7000.1589

2.07议案名称:关于废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86,100,02698.58046,311,3211.2799688,7000.1397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项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除此之外,其余议案均以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楼建锋、戴韫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戴韫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海正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正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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