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门店暂停营业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其开业以来,受市场环境下行及竞争加剧、物业租赁纠纷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徐州店经营较为困难,经过调整后当前经营基本面仍未有改善迹象,减亏扭亏较难实现。公司决定启动暂停营业计划,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徐州店暂停营业计划。
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门店暂停营业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沛县雨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增租赁沛县雨润所拥有的位于沛县新城区汉城路西侧韩信路南侧夏侯婴路北侧沛县喜润城B1至4层建筑面积138,557.14平方米的物业,作为公司商业连锁江苏沛县店的商业经营场所。
详见《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祝珺、祝媛、钱毅回避表决。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编号:临2025-055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审议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