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600281)_公司公告_华阳新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时间:

华阳新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6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到政府补助: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00万元。

2025年12月5日,公司收到太原市财政局并财城〔2025〕358号《关于下达SP-2211、SWP-2370地块涉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工业用地收购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同时收到太原市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第二批)200万元。

一、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太原市的城市发展,公司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集团”)与太原土地储备中心分别于2019年11月4日、2023年11月13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并土国有〔2019〕10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充合同》(并土国有〔2019〕第01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合同》(并资储国有〔2023〕10号)。以上两宗土地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3年12月21日完成公开出让,宗地编号分别为SP-2211、SWP-2370,其中SP-2211地块出让面积中涉及公司土地6602.51平方米,SWP-2370地块涉及1145.72平方米,土地出让价

款中涉及公司的金额共计为13071.02万元。

根据太原市财政局并财城〔2025〕195号《关于下达SP-2211、SWP-2370地块涉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工业用地收购资金预算的通知》,太原市政府同意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80%核定土地收购成本(即土地出让金返还)10456.81万元。

2025年6月9日,太原市财政局向公司拨付补助资金(第一批)500万元(详见2025-032号公告)。

2025年12月5日,太原市财政局向公司拨付补助资金(第二批)200万元,累计收到太原市土地出让补偿款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6%。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此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