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55 证券简称:国 瓷5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三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8,548,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46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813,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羡瑶、颜一然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股数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吕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张桐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补选。董事会提名吕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核查,吕婷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吕婷,女,出生于1987年8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项目管理专业 。专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中级职称。工作经历:2008年10月-2009年1月,担任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主办;2009年1月-2014年5月,担任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主办;2014年5月起,担任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总监。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9,812,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由于与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再聘任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拟改聘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8,5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于2025年修订后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因此需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内容也进行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58,547,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序号 | 名称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提名吕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9,812,228 | 99.9929% | 0 | 0.0000% | 1,400 | 0.0071%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羡瑶、颜一然。
(三)结论性意见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 姓名 | 职务名称 | 变动情形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 吕婷 | 董事 | 就任 | 2025-12-26 | 2025年第二次 | 审议通过 |
临时股东会会议
五、备查文件
(一)《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