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3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6栋6楼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31日 以微信及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志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
公告编号:2026-002况的专项说明》
1. 议案内容: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25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皇嘉会审字[2025]HJ275277027号)。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
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