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9证券代码:400119 证券简称:西创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会议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亚朵酒店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稀土路22号)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6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5:00—2025年8月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400119 | 西创5 | 2025年7月3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和《关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00、2.00);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箱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联系邮箱:xishuigufen@163.com),并注明参加股东会。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1日8:00-17:3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世景苑西4-21号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473-6953126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关于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