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30证券代码:400119 证券简称:西创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6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亚朵酒店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稀土路22号)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宏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5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5,554,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53人,持有表决权的
公告编号:2025-030股份总数110,940,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刘元锁先生、王瑞女士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36,553,3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反对股数17,384,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弃权股数1,61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5-030普通股同意股数397,219,8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9%;反对股数57,230,4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弃权股数1,1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3.回避表决情况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00 | 关于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对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 167,665,040 | 89.82% | 17,384,123 | 9.31% | 1,616,700 | 0.87% |
| 2.00 | 关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128,331,577 | 68.75% | 57,230,486 | 30.66% | 1,103,800 | 0.59%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通券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松生律师、尧敏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通券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