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西水(600291)_公司公告_西创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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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创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400119 证券简称:西创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应当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要求,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二)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若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公司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四)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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