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2证券简称:远达环保编号:临2025-071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的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做好相应衔接,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序号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条款 |
| 1 |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谋划、协调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工作重要事项,指导推动公司及所属单位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社会责任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
| 2 | 第五条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 | 第五条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
| 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
| 3 |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及预算方案;(三)研究公司内部重大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研究重大资本运作、资产处置项目、重大投资、并购、融资和债券发行方案等;(四)研究涉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管理、影响公司投资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 第七条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及预算方案;(三)研究公司内部重大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研究重大资本运作、资产处置项目、重大投资、并购、融资和债券发行方案等;(四)研究涉及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影响公司投资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五)审议公司可持续发展中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的目的、规划、目标及管理政策并提出建议;(六)审议公司的年度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七)审查和监督公司与ESG相关的工作,并根据绩效目标评估公司的ESG绩效;(八)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
| 4 | 第四章决策程序 | 删除 |
| 第十条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第十一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 ||
| 5 | 第十二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 第九条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如情 |
| 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 ||
| 6 | 第十五条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第十二条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