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冬同志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详见2025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详见2025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5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