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对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47,881,071.46元,盈余公积金15,631,846.68元,资本公积金394,051,059.46元。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5,631,846.68元和资本公积金132,249,224.78元,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147,881,071.46元。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金减少至261,801,834.68元,母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0元。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导致母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母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2017年母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所致。
三、本次以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通过实施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便于公司后续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金减少至261,801,834.68元,母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0元。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