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_公司公告_新力金融: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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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证券代码:

600318公告编号:临2026-008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是必须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5年度2025年度实本次预计金额与
预计金额际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方资金拆借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001、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事项,资金占用费相应减少;2、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及为关联方提供贷款或担保的规模未及预期;3、报告期内,未发生为关联方贷款事项。
其他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1,000.00560.39
房屋租赁300.00224.92
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1,000.0087.16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正常业务)20,000.000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关键管理人员400.00206.77
小计22,700.001,079.24
合计22,700.001,079.24

注:上述发生额涉及四舍五入存在尾差,下同。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明细如下:

(1)关联方资金拆借本期没有发生向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

(2)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采购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
安徽徽背篓农产品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农副产品429,300.00
安徽省瑞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农副产品19,274.34
安徽省瑞隆印务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印刷9,769.91
安徽迎客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农副产品23,136.66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绿植租赁49,177.36
霍山县辉隆君澜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服务2,022.64

②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供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21,900.94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283,018.87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7,547.17
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8,392.45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收服务18,029.37

(3)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出租人本期没有发生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

②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续:

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930,436.042,258,607.41318,725.7863,285.05171,372.798,657,748.59

(4)关联方贷款本期没有发生关联方贷款事项。

(5)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本期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2025年度定价方式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5,603,947.97协议费率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06.77万元272.47万元

上期发生额包含公司监事相关报酬。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6年预计金额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500.00560.39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供销体系优势,深挖供销社业务资源,做好产业整合和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为农服务能力。
房屋租赁300.00224.92
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1,000.0087.16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正常业务)5,000.000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关键管理人员400.00206.77
合计7,200.001,079.24

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100%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2019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复,同意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改制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主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干鲜果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建材、普通机械销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等,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涉及农资流通、农品产供销、再生资源、农村金融、园林绿化、房地产等领域。

(二)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是经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成立、由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84.2104%的综合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35,069.974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会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未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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