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张剑兴先生、副总经理(副总裁)刘峰先生的书面辞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工作安排,张剑兴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职务。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张剑兴 | 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2026年1月20日 | 2027年6月16日 | 工作安排 | 否 | 否 |
| 刘峰 | 副总经理(副总裁) | 2026年1月20日 | 2027年6月16日 | 工作安排 | 否 | 否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剑兴先生、刘峰先生的辞任于其书面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剑兴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刘峰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张剑兴先生、刘峰先生已确认与公司和公司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张剑兴先生、刘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剑兴先生、刘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