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600321)_公司公告_正源5: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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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400217 证券简称:正源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根据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对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的统计,自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公告至2025年11月末,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67个,涉及金额9,082.63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65个,涉及金额9,054.45万元;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2个,金额28.18万元,新增诉讼、仲裁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未决诉讼、仲裁442个,涉及金额41,850.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7%。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3个,涉及金额4,286.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439个,涉及金额37,564.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4%。

二、累计未决诉讼、仲裁所处案件阶段

(一)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

案件阶段案件个数涉及金额(万元)占净资产比例
未履行生效判决12,201.202.69%
执行阶段12,079.632.54%
一审阶段15.460.01%
合计34,286.295.23%

(二)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

案件阶段案件个数涉及金额(万元)占净资产比例
仲裁113.330.02%
一审阶段44,633.815.65%
二审阶段51,184.261.45%
判决履行中6109.430.13%
未履行生效判决1325,179.716.32%
执行阶段29126,443.6632.27%
合计43937,564.2045.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重大诉讼情况

前述累计未结案件中,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单项诉讼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10个,具体如下:

序号案号原告/申请执行人被告/被执行人案由诉讼金额注 (万元)案件阶段
1(2025) 川0116执异297号广州市新佳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922.27执行
2(2023)川1303民初4405号江油市信实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美安美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02.05未履行生效判决
3(2024)川1303民初1951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被告一:四川美安美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177.81执行拍卖
4(2024)川 0105 民初 21470 号四川省国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纠纷1,017.48二审
5(2022)辽0291民初6445号辽宁新恒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1,083.73执行
6(2023)川1303民初2715号伍海春、祝文杰四川美安美木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098.51执行
7(2024)川0116民初1774号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美安美木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201.20未履行生效判决
8(2024) 辽0291民初10416号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79.63执行
9(2025)苏0111民初2910号大连志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2,796.93一审
10(2025) 川3327执 138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公证债权案2,543.81执行
合计17,123.42

注:此处按起诉金额或判决金额列示, 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金额。

四、 累计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主要系子公司供应商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及承担延期支付货款的利息、违约金,该类应付款项公司已于采购验收等应付义务产生的时点在应付账款等报表项目予以确认。公司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主要在审理、尚未履行判决和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律师费及相关诉讼费用,同时公司会面临支付利息、违约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情况,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增加,主要系浙商银行对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到期贷款直接申请执行以及工程施工业务供应商要求支付款项的诉讼增加所致。公司作为被告的累计诉讼主要系人造板业务板块和工程施工业务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从而引发诉讼。截至目前子公司人造板生产线尚未恢复生产。

2、因诉讼公司以及子公司存在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以及部分资产被查封的情况。经初步统计,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户数共计30个,实际冻结金额合计125.4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5%,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

0.85%;被查封资产账面价值约4.9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9.41%。

3、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已集中进入执行程序,子公司四川美安美木业有限公司被查封资产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美安美木业有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存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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