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600323)_公司公告_瀚蓝环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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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1日(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10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73,012,1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8.013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厚祥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72,792,59599.9535219,5800.0465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139,639,35399.8429219,5800.1571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海珠、廖立敏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上网公告文件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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