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3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28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万元~60,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9.71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58,741,300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13% |
| 实际回购金额 | 310,062,380.50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78元/股~5.83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
2024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
起,由不超过人民币9.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73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1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9.7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71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
月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
(二)2025年10月28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8,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83元/股,最低价为4.78元/股,回购均价为5.2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62,380.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0,911,500 | 6.57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571,240,616 | 93.43 | 2,752,152,116 | 10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58,741,300 | 2.13 |
| 股份总数 | 2,752,152,116 | 100 | 2,752,152,116 | 100 |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4年10月30日数据,“本次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2025年10月28日数据。
注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在回购前和回购后的变化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0月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在内的17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控股股东华发集团认购的180,911,500股在本次回购前尚未解除限售,前述180,911,500股实际于2025年5月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股份58,741,30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