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600327)_公司公告_大东方: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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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二、《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四、《大东方关于核销对子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确认已无法收回、且在以前年度母公司报表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控股子公司南通海门大东方百货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84,541,001.13元在2025年度予以核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大东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的《大东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东方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版全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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