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4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73,679,8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430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胜俊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非独立董事王浩、张建,独立董事郑亚光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王玲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投资电解锌冶炼系统设备更新项目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172,792,345 | 99.9243 | 641,655 | 0.0546 | 245,800 | 0.0211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伟霞、赵清树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银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