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9证券简称:中油工程公告编号:2025-07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4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319,260,60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7.362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白雪峰先生,董事王新革女士、薛枫先
生、宋少光先生、张红斌先生、宋官武先生,独立董事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出席了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出席了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于清进先生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姚长斌先生、孙柏铭先生因紧
急公务原因未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743,816,488 | 98.9863 | 7,511,310 | 0.9996 | 106,000 | 0.0141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718,156,359 | 95.5715 | 33,161,139 | 4.4130 | 116,300 | 0.0155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262,743,826 | 98.6915 | 56,405,581 | 1.3059 | 111,200 | 0.0026 |
4.议案名称:《关于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子公司为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311,461,622 | 99.8194 | 7,752,985 | 0.1794 | 46,000 | 0.0012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280,676,488 | 97.3578 | 7,511,310 | 2.6054 | 106,000 | 0.0368 |
| 2 |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55,016,359 | 88.4571 | 33,161,139 | 11.5026 | 116,300 | 0.0403 |
| 3 |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231,777,017 | 80.3961 | 56,405,581 | 19.5653 | 111,200 | 0.0386 |
| 4 | 《关于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子公司为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 280,494,813 | 97.2948 | 7,752,985 | 2.6893 | 46,000 | 0.016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3为特别表决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知卉、陈安琪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