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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证券简称:浙江龙盛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担保额度调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DyStarSingaporePteLtd(德司达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司达新加坡”) | 2,000万美元(折人民币约14,071.60万元) | 77,611.3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942,199.64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7.49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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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向TheHongkongandShanghaiBankingCorporationLimited,SingaporeBranch(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出具《企业保证书》,就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内容见下表:
|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 1 | 公司 | 德司达新加坡 | 汇丰银行 | 2025年12月26日 | 2,000万美元 |
德司达新加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为印度KiriIndustriesLimited,鉴于公司与KiriIndustriesLimited仍在诉讼中,且公司已提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37.57%股份,因此本次担保KiriIndustriesLimited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为该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 | 本次担保实施前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调剂金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 德司达新加坡 | 80,000 | 77,611.30 | 折人民币约14,071.60 | 20,000 | 8,317.10 |
注:“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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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将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20,000万元人民币至德司达新加坡。调剂后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本次调剂前担保额度 | 本次调剂金额 | 本次调剂后担保额度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含本次) | 可用担保额度(含本次) |
|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 公司 | 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540,000 | -20,000 | 520,000 | 0 | 520,000 |
| 公司 | 德司达新加坡 | 80,000 | +20,000 | 100,000 | 折人民币约91,682.90 | 8,317.10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DyStarSingaporePteLtd(德司达新加坡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2.43% |
| 执行董事 | 徐亚林 |
| 登记证号码 | 199504459G |
| 成立时间 | 1995年6月27日 |
| 注册地 | 9RafflesPlace#26-01RepublicPlazaSingapore048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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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14,730,000新加坡元 | ||
| 公司类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化学品及化学产品的批发,以及纺织染料分销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52,498.70 | 448,842.98 | |
| 负债总额 | 96,983.25 | 124,902.98 | |
| 资产净额 | 355,515.45 | 323,940.00 | |
| 营业收入 | 194,227.20 | 266,976.61 | |
| 净利润 | 35,588.58 | 37,395.81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汇丰银行出具《企业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德司达新加坡与汇丰银行于2025年12月26日签订的《银行授信函》,循环信贷2,000万美元,借款期限3个月。
3、最高债务金额:2,000万美元
4、保证人向银行连带保证德司达新加坡按时支付担保款项,并保证一经要求立即向银行支付担保款项。
5、“担保款项”指就保证人而言,(a)德司达新加坡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在融资文件项下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币种的全部金钱性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德司达新加坡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以及(b)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和(c)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6、本保证书是担保全部担保款项的一项持续性保证。保证人保证一经要求即向银行支付该等担保款项,无论该等要求在债权确定期间之内或之后作出。就保证人而言,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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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经营正常,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42,199.64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7.49%。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中涉及外币的按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