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精伦(600355)_公司公告_*ST精伦:精伦电子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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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经核查,因排版导致其中部分数据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下表为2025年3季度前五名应收账款本年发生额情况表(单位: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年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
第1名(TD数据公司)-17,904.0014,547.003,357.00
第2名-846.88--846.88
第3名-660.14--660.14
第4名-639.96--639.96
第5名543.84--543.84
合计2,690.83--6,047.83

更正后:

下表为2025年3季度前五名应收账款本年发生额情况表(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年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
第1名(TD数据公司)-17,904.0014,547.003,357.00
第2名846.88--846.88
第3名660.14--660.14
第4名639.96--639.96
第5名543.84--543.84
合计2,690.83--6,047.83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已披露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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