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2011年12月22日成立。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从业人员: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总额4,156.24万元。与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郭益浩,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郭益浩、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毅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费用为6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为30万元,合计费用为90万元(含完成该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差旅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包括年报涉及的评估费用)。2025
年度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认真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已充分了解,于2025年11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公开招标的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为30万元,合计费用为90万元,与2024年度费用一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