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522,641.51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并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单位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账户状态 |
| 1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10900042410928 | 活期 | 存续 |
| 2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32050161616800000105 | 活期 | 存续 |
| 3 | 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 478078665212 | 活期 | 本次注销 |
| 4 | 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 10641601040037939 | 活期 | 本次注销 |
| 5 | 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1103027929200605587 | 活期 | 存续 |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2,802.43万元(最终结算金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