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董事会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海兵先生及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何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海兵先生因到龄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何捷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何捷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张海兵 | 副总经理 | 2026年1月15日 | 2026年2月1日 | 到龄退休 | 否 | 无 | 无 |
| 何捷 | 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 2026年1月15日 | 2026年2月1日 | 工作安排原因 | 是 | 副总经理 | 无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昊华科技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海兵先生和何捷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海兵先生和何捷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
张海兵先生和何捷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杜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何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形成决议后,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