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2证券简称:广东明珠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4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9月3日~2025年9月2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亿元(含)~2.365亿元(含) |
| 回购价格上限 | 5.5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46,090,968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6.64% |
| 实际回购金额 | 193,909,781.26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41元/股~5.07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36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3元/股(含),拟回购股份数量3,488万股~5,5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5.02%~7.9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的《广
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本次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详见公司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2025年9月2日,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已届满12个月,公司回购结束。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6,090,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回购最低价格3.41元/股,回购最高价格5.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3,909,781.2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的回购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9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2024年12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金信安”)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与受让方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金信安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共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69,205,771 | 100 | 694,408,089 | 10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74,797,682 | 9.72 | 46,090,968 | 6.64 |
| 股份总数 | 769,205,771 | 100 | 694,408,089 | 100 |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797,682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9.72%,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69,205,771股减少为694,408,089股,注册资本由769,205,771元减少为694,408,089元。2024年9月19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53)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共回购股份46,090,9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64%,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